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1 6 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发布时间:2019-06-17 17:00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皖和省属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省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开展“1 6 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329

安徽省开展“1 6 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

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事故多发。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风险隐患较为突出,事故时有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我省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上的差距和不足,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1 6 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发展各个方面,把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规程、规定贯彻到一切生产和工作中,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止平地起惊雷的事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思路

——坚持目标导向、严防事故。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竭尽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牢牢守住平安为基、安全发展的底线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

——坚持以案为鉴、以事为师。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血的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脆弱性、高危性,从事故教训中看到我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出事故、全体受警示,排查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六个切实、落实责任。切实树牢人命关天、责任如山的担当意识,切实强化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的进取精神,切实健全常态长效、实用管用的工作机制,切实锤炼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务实作风,切实提升科技保安、科技强安的能力水平,切实巩固齐抓共管、合力铸安的良好态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夯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严密的责任网络。

——坚持全面排查、精准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责制宜,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盲区。对事故多发高发的领域、亡人事故不断的领域、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的领域、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领域进行重点整治。要箭指靶心、精准治理,防止“大水漫灌”“隔墙撂砖”的工作方式,充分发动群众,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坚持依法治安、严格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出重拳,猛药去疴,强力排查整改。坚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真正让执法“长牙齿”,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严惩不贷。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持续推进以“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安字为本,切实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治查缺补漏,推动建立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任务分工。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 6 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1”,即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应急、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经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2.“6”,即一是煤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省能源局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非煤矿山领域(含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应急厅会同省经信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消防总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森林消防由省林业局会同省应急厅负责;五是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六是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应急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n”,即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和供水、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防洪工程设施、旅游、校园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别由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住建厅、省经信厅、省国防科工办、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制定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即日起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1.集中自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阶段(4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410日前完成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和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各行业领域执法监管部门制定专项执法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深化执法检查阶段(5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3.巩固提升阶段(6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消除隐患,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省“1 6 n”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作为,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督查考核。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明查暗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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