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主动公开,突出重点领域,推进基层“两化”,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平台建设,做好监督保障,推动全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加强主动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1. 按规定要求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对规范性文件以半年为一个周期进行集中发布,统一提供规范正式文本下载(word版和pdf版)。配合省政务公开办、省司法厅做好省级政策文件库建设。(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处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 加强规划公开,及时公开《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安徽省应急物资保障规划(2021-2025)》《安徽省“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责任处室:科技信息化处、安全协调处、救援协调处、救灾处;时限要求:11月底前)
3. 提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公开安徽省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实施进展信息,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责任处室:科技信息化处会同各项目承建处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4. 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及时更新本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公务员招录情况、财政资金、乡村振兴、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等栏目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科技信息化处、审批办;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5. 推进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救灾物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考试机构、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等信息。探索编制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目录体系。(责任处室:办公室、省应科院、省宣教中心、省救灾中心;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二、突出重点领域,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6. 研究出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方案,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年活动,着力优化公开目录,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7. 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获取应急管理信息的便捷度,扩大“大应急”政府信息的受众度,发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救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优势,积极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建立事故灾害预警联合、同步发布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舆情引导管控的有效性。(责任处室:指挥中心;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8. 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隐患管理、信用管理、执法检查信息、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安全生产月等信息。(责任处室:安全协调处、调查统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一处、二处、危化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9. 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定期发布行政执法相关统计数据。(责任处室:执法监督处会同科技信息化处、救援协调处、调查统计处、一处、二处、危化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0. 在依法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全文的基础上,制作并同步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简版和事故调查报告解读,进一步提升事故调查报告的可读易读性,着力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警示教育作用。(责任处室:调查统计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1. 加强灾害事故救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备灾管理、灾后救助、款物管理等相关信息。(责任处室:救灾处、省救灾中心;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三、推进基层“两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2.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落实,开展基层“两化”评估工作,推进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主动公开水平。(责任处室:办公室、安全协调处、救灾处等相关处室,各市及县区级应急管理局;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3. 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示范点建设,巩固“两化”创建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应急系统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责任处室:办公室,各市及县区级应急管理局;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14. 着力发掘各地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省应急系统总结推广。(责任处室:办公室,各市及县区级应急管理局;时限要求:11月底前)
15. 适时修订标准目录,规范公开救灾资金申报、接收、发放信息。村集体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并做好材料留存供村民查询。(责任处室:救灾处,各市及县区级应急管理局;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四、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公开制度
16. 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有效防范化解政府信息公开泄密风险。(责任处室:办公室会同各处室、单位;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7. 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8. 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处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9.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最新要求及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修订工作,确保厅公开目录全面符合国家和我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处室:办公室会同科技信息化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五、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 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处室、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责任处室: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1. 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责任处室:各政策起草处室负责落实;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2.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3. 开展有特色的专题公开,统筹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服务社会公众全面便捷了解各项制度规定。(责任处室:相关处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4.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3日内规范办理“厅长信箱”“我要咨询”栏目咨询事项。(责任处室:科技信息化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5.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处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六、压紧压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6. 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台账,梳理形成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细化落实措施和时间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定期反馈工作进展。对于省政府重点任务中省厅承担主要责任和牵头工作的事项,要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工作路径和进度安排。(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7. 对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到位。(责任处室:办公室;时限要求:3月底前)
28. 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有效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责任处室:办公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9. 加强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大力提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责任处室:办公室;时限要求:6月底前)
30. 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年度综合考核发展部分范围,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由厅政务公开办综合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量化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31. 突出数据和实效,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报告,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按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处室:办公室;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32. 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事项,跟踪督办、协调推进,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测评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厅机关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责任处室:办公室;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