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露天转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发布时间:2023-01-30 10:57 作者:夏小牛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有关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露天转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2023129

 

   

 

 

安徽省露天转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青海柴达尔煤矿、陕西郝家梁煤矿溃水溃砂和新疆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坍塌等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统一部署,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6月。

二、整治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摸清辖区内露天转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露转井矿山)底数和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整治露转井矿山未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未按设计组织建设生产,以及未按规定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提升露转井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三、整治对象

所有基建、生产、停建、停产的露转井矿山,重点是利用露天采坑堆存尾矿、废石或者露天与地下同时作业的露转井矿山。

四、整治内容

(一)未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审查部门不具备相应审批权限;

3.利用露天采坑堆存尾矿未编制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

4.利用露天采坑堆存废石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

   (二)未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

5.未按安全设施设计留设保安矿柱,擅自开采、损毁保安矿柱;

6.未按安全设施设计采取防排水措施,对断层、采空区等进行有效处理;

7.露天采坑未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堆存尾矿或者废石,未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相关安全措施;

8.露天与地下同时作业时,回采顺序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符;

9.露天与地下同时作业时,未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相关安全措施。

(三)未按规定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相关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标准规范或者安全生产要求;

11.对矿区范围内存在的断层等地质构造情况掌握不清,或者未采取有针对性的可靠安全措施;

12.未查清矿区、井田及其周边对开采有影响的露天采场及废弃井巷,未按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13.未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五职”矿长、专职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14.未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和有效治理;

15.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采场边坡未进行在线监测;

16.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未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

17.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掘承包单位项目部的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数量、条件或者不属于承包单位正式职工。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和摸底复查(即日起至20233月)。

露转井矿山企业要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于20232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包括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具体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治理到位。治理未完成前,对不能保障作业安全的,必须采取停产、停建,划定禁止作业区或者局部禁采禁掘禁建等安全措施。

各相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对辖区露转井矿山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清单台账(附件1),于210日前报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将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所有露转井矿山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存在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超越职权范围审批、安全措施不能满足矿山安全生产要求等问题的,坚决依法撤销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决定。

(二)全面整改和督导检查(20234月至5月)。

露转井矿山企业针对自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复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整改。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决定被撤销的企业,要区分不同情况由相关部门重新审批同意。

各有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把露转井矿山作为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省应急管理厅将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露转井矿山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逐矿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部门和企业,要进行约谈通报、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20236月)。

露转井矿山企业要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或者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形成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总结评估报告,于610日前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各有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企业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评估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出现的主要问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提出加强该类矿山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总结评估报告于616日前将总结评估报告(含附件2)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要针对辖区矿山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做深。露转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本企业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保障所需资金、物资、人员和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有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露转井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矿体埋藏深度小于200米的新建建筑石料矿山,原则上不得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对利用露天采坑堆存尾矿或者废石但不依法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手续的,未按安全设施设计生产建设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持续跟踪、一盯到底,督促限期完成治理。对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

(三)强化督导问效。省应急管理厅将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定期调度、定期分析、定期总结和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违规审批露转井矿山建设项目或者把关不严的部门和个人,依法向地方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各有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宣传和曝光,根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适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典型案例。

联系人及电话:周畅,0551-62998694

 

 

附件1.露转井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统计表.docx

2.露转井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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