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警示单 (2023年第1号)-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发布时间:2023-01-11 16:43 作者:程亚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现将我省2022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警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省工贸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4起、死亡74人,比2021年减少33起、34人,同比分别下降30.8%、31.5%。其中,四季度全省工贸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2人,比三季度减少10起、8人,环比分别下降45.5%、40%。

截至12月31日,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工贸行业在营企业19364家。2022年全省各级累计执法检查工贸企业8863家,执法检查率45.8%,其中四季度执法检查2365家。三年行动以来,全省金属冶炼企业和中型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评率为99.8%;全省工贸重点行业领域执法覆盖率为98.1%,工贸大、中、小规模企业执法覆盖率为91.9%。

二、警示内容

(一)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较大。

2022年全省工贸行业发生事故起数较2021年虽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其中还发生1起较大事故。

1.从地区分布看,部分市、县(区)事故多发。2022年,全省有15个市发生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事故起数较多的有合肥市21起、马鞍山市8起、芜湖市7起、宿州市6起,4市事故起数占全省事故起数的56.8%,合肥市事故占全省事故的28.4%;亳州市未发生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全省共有46个县(市、区)发生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合肥市庐江县5起,马鞍山市博望区、合肥市肥东县、芜湖市经开区各4起,合肥市高新区、宿州市埇桥区各3起。

2.从行业类别看,机械、轻工、建材行业事故高发。2022年全省机械、轻工、建材行业事故分别为28起、22起、17起,3行业占事故总数的90.5%。冶金行业事故3起,商贸行业事故2起,有色、纺织行业事故各1起,烟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机械、轻工行业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上升21.7%、4.5%,有色、商贸、冶金、建材、纺织行业事故起数下降幅度大,同比分别下降75%、66.7%、62.5%、60.5%、50%,建材行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6起,但总数仍然较高。

3.从事故类型看,机械伤害等事故居前。2022年74起事故中机械伤害事故24起、物体打击事故11起、高处坠落事故10起、车辆伤害事故7起、起重伤害事故7起,5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9.7%,仍是防范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

4.从事故环节看,检维修和相关方作业事故突出。2022年74起事故中,有26起发生在检维修作业环节,占事故总数的35.1%;有11起事故为发生在劳务派遣、外包外委等相关方作业过程中。暴露出企业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和外委外包、劳务派遣用工等相关方作业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短板。

(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待加强。

1.个别市县执法检查查不出问题。从“平台”2022年执法检查统计数据看,淮南市、宿松县、滁州市执法检查中平均每家企业查出隐患分别为1.0项、1.5项、1.5项,排在后三位,暴露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查不出问题、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阜阳、六安、合肥3市平均每家企业查出隐患分别为6.6项、5.1项、4.3项,位居前三。

2.部分市县行政处罚力度不大。根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统计,2022年全省工贸行业共执法检查12445次,行政处罚1469次,平均处罚率为11.8%。除马鞍山、合肥、芜湖、六安、阜阳、亳州、广德外,其余10市和宿松县处罚率均低于全省平均值(11.8%),其中宿松县、淮南市和宿州市处罚率排在后三位,分别为2.3%、3.4%和5.0%。甚至个别县还存在对企业零处罚的情况,例如宿松县2022年度执法检查工贸企业83家,未对任何一家企业进行处罚,仅对3名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三)“平台”管理应用有待提高。

1.部分企业失管漏管。2022年“平台”显示工贸在营业企业数量减少近5000家,是企业真的停产停业或关闭还是为了逃避监管,需要各级应急部门加强监督核实。从2022年事故企业来看,全年74家工贸事故企业,有14家(不含商贸)在事故发生前未在“平台”注册,占比18.9%。日常督导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个别企业未在“平台”注册的情况,失管漏管或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2.“平台”数据信息质量不高。从省厅推动工贸行业“互联网 监管”工作以来,各市已基本完成企业注册信息填报,但通过省厅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线上检查与线下核查情况看,大量存在填报信息不准确、漏报、未报现象。比如,部分企业拓展信息未如实填写、风险分级不合理、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填未填,甚至存在部分企业弄虚作假,冒用其他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监管基础工作。组织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全面摸底调查,省厅建立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备工艺等详细档案。全面摸底调查大中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大中型企业由市级应急部门建立人员管理、设备工艺等详细基础档案,小型企业由县区应急部门建立企业基础档案,微型企业由县区应急部门建立企业名录。同时,要按照工贸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规定,明确监管主体,履行监管职责。

(二)切实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突出抓好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加大风险管控力度。一是按照应急部工贸企业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以及省厅“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要求,继续对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二是加大冶金、建材、粉尘涉爆、深井铝加工、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强化问题整改和隐患消除。三是开展金属冶炼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掌握相关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从源头上把好关。对一般工贸企业新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通知》(省〔2021〕145号)要求,督促企业规范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对属于高危行业的金属冶炼新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督促企业严格履行项目预评价、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对已经建成投入生产的大中型企业和金属冶炼企业的项目,存在设计不规范或设计与现状严重不符的,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没有设计的要补做设计,从本质安全上防控风险;对已建成的非高危小微企业建设项目,没有设计的或设计不规范的,要督促开展安全现状评估,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四)加强检维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各地要认真分析辖区内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紧盯检维修、外包外委、相关方作业等环节,狠抓作业现场管理。切实加强对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科学制定检维修计划,规范检维修作业过程的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临时用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强化岗前培训,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

(五)规范工贸安全执法。各地要聚焦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和事故多发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百日清零行动”重大隐患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按上限实施处罚。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相关专家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既不能以安全生产名义乱罚款破坏营商环境,也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只执法不处罚、执法“宽松软”,要做到鼓励合法合规、打击非法违规,形成良性互动,做到真正创优营商环境。

(六)强化工贸企业“互联网 监管”。各地要持续深化信息化平台的管理和应用。一是要深入摸底排查,全面核清工贸企业底数和台账变化情况,确保工贸企业在省信息化平台应录尽录,持续督促企业完善基础信息,从抓企业信息填报率向抓信息准确性、时效性、高质量转变,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安全管理动态。二是要加强平台信息的分析和综合利用,将平台信息作为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重要参考。三是要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坚持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两条腿”走路,增强监管实效。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3年1月11日

安徽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警示单 (2023年第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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