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各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做好重特大灾害处置应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省减灾救灾委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做好重特大灾害处置应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1. 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省减灾救灾委员会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合力。3月底前,制定出台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省应急厅牵头)
2. 建立健全工作体系。6月底前,出台《安徽省应对极端天气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工作机制暂行规定》《安徽省应对极端天气停工停业停课工作机制指导意见》《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省应急厅牵头)
3. 出台防灾减灾救灾“十四五”规划。3月底前,出台《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等涉灾类“十四五”规划,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省应急厅牵头)
二、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
4. 稳步推进综合风险普查。5月底前,完成“一省一市”评估区划试点。12月底前,完成全省自然灾害普查评估区划工作,形成系列成果,建成省级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探索推动普查成果落地见效。(省应急厅牵头)
5. 有序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常态化落实“半月报、月会商、季小结”工作制度,分析研判自然灾害风险形势,每月向省委国安办报送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基本情况,认真落实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调度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进展情况。(省应急厅牵头)
6. 持续做好城乡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农村房屋、地质灾害点、供热、供水、供电、通信、道路桥梁、市政管道、游乐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消除隐患风险,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强化常态化安全管理。(省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实施)
三、加强突发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7. 加快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12月底前,建成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依托自然灾害普查成果,整合涉灾部门灾害信息,构建全域覆盖的感知数据采集体系,实现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省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实施)
8. 增强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能力。12月底前,选择100个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科学设置普适型监测设备,增建300个雨量站,实时精准监测隐患点动态变化。(省自然资源厅牵头)持续实施补短板等项目工程,12月底前,加密布设5部局地天气雷达和252个自动气象站,不断提升精准预报预警能力。(省气象局牵头)9月底前,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安徽子项目建设任务。上半年,开展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首次信用登记和信用评价,建立信用信息管理档案。(省地震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应急广播系统的全面对接,逐步推进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进一步优化预警信息发布方式,拓宽发布渠道。(省气象局牵头)
四、巩固提升自然灾害抗御能力
9. 推进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2年完成校舍维修改造项目3200处,维修改造校舍及附属设施面积400万平方米,进一步巩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教育厅牵头)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基本安全保障制度,12月底前实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健全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协同机制,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2023年底前完成3个试点县建设任务。(省地震局牵头)
10.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防洪保安水利、城市防洪排涝、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工程建设。(省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实施)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12月底前建成高标准农田510万亩,突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建后管护,增强农田灌溉除涝能力,继续做好农作物“四情监测”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开展电网设施差异化建设改造,组织实施电网水灾、冰灾治理工程项目233项,提高易受灾区域电网设施防灾标准。(省电力公司牵头)
11. 加强重点规划项目建设。12月底前,完成省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6 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省应急厅牵头)积极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结合城市体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生命线风险评估等工作,强化督促指导、调度通报,6月底前,完成覆盖城市燃气、供水、桥梁、排水防涝等重点领域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完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提升省级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功能,推动省市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推动各地有序启动二期工程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加大专题培训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救在身边应急救护服务”平台社会知晓率。(省红十字会牵头)深化与中科大、合工大、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等单位合作,共同推进省地震科技创新中心、蒙城野外站点建设。(省地震局牵头)
五、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救灾能力
12. 强化灾害应对准备。推进全省组织开展各类各级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测试工作,汛前完成省级防汛桌面推演,6月底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1月底前组织开展安徽、湖北、江西三省毗邻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演练。强化各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加快推进航空应急救援体系能力建设,5月底前制定完成建设方案并推进实施。优化军地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关于进一步完善军地协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加强民兵应急队伍建设,汛前开展联合查勘和应急演练。(省应急厅牵头)以“防汛抗旱三大系统”项目建设为契机,提升监测预警、水工程联合调度和抢险技术支撑能力,突出抓好中小河流、小型水库、山洪灾害防御等薄弱环节安全防范。(省水利厅牵头)
13. 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备灾库标准化建设,加强等级库评定工作,12月底前,全省等级备灾库达到25个。(省红十字会牵头)建立省与市、县(市、区)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推动快速采购机制,完善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建立跨区域绿色运输通道,提高救援救助效率。(省应急厅牵头)
14.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及时调拨各类救灾资金物资,灾害发生10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省应急厅牵头)加强灾后救助与其他救助相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范畴。(省民政厅牵头)统筹考虑年度灾害发生情况,有序推动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省应急厅牵头)支持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工作。(省民政厅牵头)
15. 深化区域合作。落实长三角地区应急管理专题合作各项任务,试行开展联合督导,实现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联合处置发生在毗邻地区或跨区域的重大灾害事故。推动省内相邻各市开展区域协作,做好跨区域、跨流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省应急厅牵头)开展长三角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学术交流,加强长三角智慧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合作。建立长三角人工影响天气信息共享与联合作业指挥机制,提升联合作业水平。(省气象局牵头)
六、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
16. 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9月底前,召开全省推进会,推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继续发挥合肥市示范作用,制定和完善规程,建立制度,加强基层机构职能、保障体系、应急队伍等方面建设,为各地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省应急厅牵头)
17. 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单位。结合我省实际,认真抓好新修订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12月底前,创建、推报一批省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制定日常督导和评价办法,探索形成动态管理模式。9月底前,做好迎接国家第一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验收准备工作。(省应急厅牵头)
18. 健全灾害保险机制。持续优化农业保险及涉农保险运行机制,引导相关保险产品开发,突出防灾减损、承担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及风险管控的社会化治理作用。12月底前,完成救灾综合保险产品初步设计工作。(省应急厅、安徽银保监局牵头)
七、持续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
19. 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向全社会普及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针对农村地区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拓展“五进”活动范畴,拓宽宣传平台和渠道途径,发挥媒体公益宣传作用,积极引导农民主动防灾、科学减灾。(省应急厅牵头)
20. 建立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开发防灾减灾课程和校本课程,将应急救护、逃生避险技能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省教育厅牵头)加强应急救护培训阵地建设,争取今年每个市建设1个高校工作站。积极推动在机场、车站、地铁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投放自动体外除颤器。(省红十字会牵头)经常性组织开展小型化、实用型应急演练,推进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强化群众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等能力。(省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