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及组成人员的通知-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各市、各省森防指成员单位:
现将《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森防指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森防指”)日常工作。省森防指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由省林业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若干名,由省森防指成员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
第三条省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名,经省森防指领导同意后,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批准;省森防指办公室成员由所在单位向省森防指办公室推荐,省森防指办公室审定。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省森防指办公室按前述程序办理。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四条省森防指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及省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森防指的工作要求;
(二)分析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提出省森防指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省森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
(四)研判发布森林草原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约谈等工作,依规组织重大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估处理工作;
(五)按照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要求,做好预案启动及需要省森防指响应处置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六)负责省森防指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七)承办省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工作机制
第五条联络员制度。省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省森防指联络员,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行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收集、报送,以及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省森防指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
第六条会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省森防指办公室负责人适时组织省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分析研判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会商意见报省森防指领导,并根据会商结果,以省森防指办公室名义提前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第七条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联络员会议、会商会议。
(一)主任办公会议。由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会,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会议一般每年春防、秋冬防各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办公室主任审定。会议需要讨论的文件,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提前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会议讨论。
(二)联络员会议。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承办,一般每年春防、秋冬防各召开1次,可召集全体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组织学习、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布置工作。
(三)会商会议。由省森防指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市级森防指办公室通过现场会议、视频或电话连线等形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以及其他情况进行沟通会商,形成一致工作意见。省森防指办公室适时组织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等相关单位以现场会议、电话连线形式联合会商全省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形成全省森林草原火险趋势(或等级)预测报告。
第八条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气象、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及时共享气候、物候等实时监测和预测预报信息,以及火险、火情、火灾扑救行动等相关信息,为省森防指科学决策做好支撑。
(一)实时火情信息。省应急厅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依法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省林业局掌握的火情信息应及时报告省森防指办公室。
(二)基础数据信息。省应急厅主要负责:火灾统计信息、应急部门所属的森林消防力量情况、物资储备信息和相关标准规范等信息的共享。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天然林分布、自然保护区等森林草原重要资源信息,森林草原分布、检查站、取水点、瞭望台、林区道路等基础信息,林业部门所属的森林消防力量情况和相关标准规范等信息的共享。省公安厅主要负责:火灾刑事案件统计信息的共享。其他森防指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提供相关信息。
(三)相关动态信息。省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相关会议和经验交流等信息,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共享。省应急厅主要负责综合指导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相关信息发布。省林业局主要负责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相关信息发布。此外,负责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相关信息发布。省公安厅协同有关部门承担所开展的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防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相关信息发布。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提供相关信息。
省森防指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和研判有关信息,以信息专报形式向省森防指领导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通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及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氛围。
第九条公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接收到国家森防指、省委、省政府文件以及省领导批示指示,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按公文流转规则办理。需要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办理的文件,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按批示意见转相关成员单位办理。
(二)发文。以省森防指名义发文,由省森防指办公室牵头起草、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按程序报总指挥或受总指挥委托的常务副总指挥签发。以省森防指办公室名义发文,一般由省森防指办公室负责起草,报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重大事项请示指挥部领导。
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请以省森防指办公室和部门联合发文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按发文流程办理。
第十条调研制度。省森防指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调研课题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提出,报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实施。
省森防指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向省森防指办公室提出开展调查研究的建议。调研工作由省森防指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参与。调查研究后,由省森防指办公室或提出建议的成员单位牵头形成调研报告。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一条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省森防指办公室视情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统一调度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省森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省森防指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海阁 省应急厅厅长
第一副主任:李拥军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 主 任:李 斌 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省应急厅副厅长(兼)
刘海石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王呈宣 省应急厅防火处处长
黄存忠 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处处长
邓翔宇 省消防救援总队战训处处长
孙成栋 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局长
方 宏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四级调研员
戴竟成 省发改委投资处二级调研员
储修杰 省教育工委思政处副处长
张 磊 省经信厅安全生产处四级调研员
吴宣佐 省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
江 腾 省财政厅资环处副处长
王川源 省交通厅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李培龙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罗照奎 省文旅厅市场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戴开云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监察专员
齐 欢 省广电局宣传处四级调研员
方 政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技术处三级调研员
张雪晨 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副处长
任冀湘 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处处长
裴 波 民航安徽监管局飞行标准处副处长
严 波 省电力有限公司设备部输电处处长
王曦禄 省军区战备建设局中校参谋
沈芝刚 武警安徽省总队作战勤务处处长
徐年江 应急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教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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