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聚焦“一防三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一)2020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同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提出了总体要求和6类22条工作措施。
(二)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同年5月,省安委会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和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简称“一防三提升”)明确了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2021年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
(三)今年1月15日和3月31日,应急管理部刘伟副部长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系统现场交流会上的讲话,对推进“一防三提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进行了反复强调。今年4月20日至24日,刘伟副部长来皖调研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期间多次强调,今年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要聚焦“一防三提升”重点工作,下大力抓紧推进,切实解决实际突出问题。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通知》的制定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对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一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实用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一批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化工园区、标杆企业和样板工程,加快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考虑对近一年多来国家和省里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思路、新导向、新要求、新任务,有必要拉一个单子、起草一个文件,紧扣“一防三提升”这个主题,结合实际,进行全面梳理、提炼,让企业和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一看便知、照单抓药。
三、起草过程
4月下旬,省应急管理厅专门成立文件起草班子,编写起草提纲,报厅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于4月底形成讨论稿,通过微信群、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组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危化监管人员、化工安全专家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讨论,提出意见。在吸收各地及专家意见后,还借鉴了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经厅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有关人员集体讨论修改后,于5月31日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再次征求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10个省有关单位和23家重点企业的意见,经多轮修改完善并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后形成本《通知》(送审稿),报经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6月16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4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化工园区、标杆企业和样板工程。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共4个方面15项任务措施。一是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强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开展精细化工安全整治“四个清零”行动、加强高危作业过程风险管控、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4项任务措施。二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包括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推动化工园区安全升级、推行化工园区封闭化和智能化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全覆盖现场核查、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管理、加快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升级7项任务措施。三是提升技能素质水平。开展安全资质对标达标和学历提升行动、开展“三个一建设”试点示范2项任务措施。四是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包括推动安全数字化完善升级、加快“工业互联网 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2项任务措施。
(三)实施步骤。分动员部署(2021年6月)、集中攻坚(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巩固提升(2022年7月至9月)、效果评估(2022年10月至12月)4个阶段实施。
(四)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强化上下联动,四是强化调度督导。
五、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是对检维修现场作业人数作出限制。系统性检维修时,同一作业平台不得超过9人,同一受限空间内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确需超过3人的,不得超过9人;临时性检维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二是严格高风险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严格控制引进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高风险危险化学品项目,原则上非重大产业配套、产业链衔接或高新技术产品项目不再引进。三是对5种危险工艺项目实行书面报备制度。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新、改、扩建项目,在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前所在市应向省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四是实施分级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前,应指派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并邀请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涉及剧毒化学品和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的现场核查由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工作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负责。五是加快企业自动化改造升级,最大限度减少高风险场所现场作业人数。新、改、扩建项目在设计阶段要优化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减少现场生产作业人员数量,涉及爆炸危险性、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有毒气体和窒息危险性的生产、储存装置区原则上除巡检人员外,不应配备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的,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独栋厂房(装置)内现场作业人员总数不得超过9人;现有涉及爆炸危险性、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生产、储存装置区达不到上述限人要求的,2022年年底前达到要求。
解读处室(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解读人:许桂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1-6299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