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
安全协调处机构职能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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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1 |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中央在皖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2 |
综合分析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
3 |
组织协调全省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 |
4 |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
5 |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
6 |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
7 |
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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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中央在皖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实施部门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运行流程 |
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巡查、事故调查、联合监督检查、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警示通报、约谈等方式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中央在皖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运行要件 |
领导批示指示或工作部署、相关文件文本、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审查审议材料、会议记录等材料。 |
责任事项 |
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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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综合分析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
法定依据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
2.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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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运行流程 |
1.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数据; |
2.分析形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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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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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形成会议材料或形势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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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领导批示或工作部署; |
2.形势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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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开展深入分析研判,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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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组织协调全省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 |
法定依据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
2.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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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运行流程 |
1.方案起草; |
2.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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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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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印发方案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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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汇总通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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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领导批示或工作部署; |
2.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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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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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查审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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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结通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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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依法依规起草印发方案; |
2.依程序组织检查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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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总结或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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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
法定依据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
2.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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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运行流程 |
通过以安委办、安委会名义下发文件、厘清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推动明确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主体、制定工作要点、签订责任书、组织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项工作会议、警示通报、约谈、考核巡查等方式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
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文本、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审查审议材料、会议记录等材料。 |
责任事项 |
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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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
法定依据 |
1.安徽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
2.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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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运行流程 |
1.起草巡查方案; |
2.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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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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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印发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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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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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形成巡查报告、反馈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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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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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巡查方案; |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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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审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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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结反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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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依法依规起草印发方案; |
2.依程序组织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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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总结、反馈、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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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
法定依据 |
1.安徽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
2.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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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运行流程 |
1.起草考核细则; |
2.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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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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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印发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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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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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形成考核结果、通报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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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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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考核细则; |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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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审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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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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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依法依规起草印发细则; |
2.依程序组织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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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总结、通报、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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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法定依据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
2.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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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运行流程 |
包括组织筹备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项会议,起草安委会各类总结、汇报、讲话材料,编发简报,制修订安委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等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运行要件 |
领导批示指示或工作部署、相关文件文本、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审查审议材料、会议记录等材料。 |
责任事项 |
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