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1.针对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注意事项
1.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不受理、不登记以下群众信访事项:反映在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的,以及土地违法问题、拆迁类问题、劳动人事维权问题、涉法涉诉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其他事项。
2.为提高群众信访件受理效率,针对地方应急管理局党组织、党员以及其他不属于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象的信访事项,建议向具有监督权限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3.检举、控告人必须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内容要明确具体,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素务求准确。提倡、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联系方式的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来信请寄: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
地 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
邮政编码:230002
举报电话:0551-62998721